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会所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会所宗旨:让每一个家庭有一个懂健康的人!让每一个家庭有一个创业成功的人!
第十三条股东必须是已消费产品1068元以上或者能从事本会所养生相关工作的自然人。股东分为创始股东、共享股东、联盟股东。
1、有列席股东会议、对股东会议有提出建议的权利(但无表决权);有查阅与其本身有关的财务支出的权利;
4、经创始股东同意并符合创始股东条件时,可以成为创始股东,享有和承担创始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创始股东均按比例出资,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共享股东应当向会所交纳共享押金三千元,再由会所将共享押金交到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经股东会议同意,但需要向股东会议提交书面转让出资交割书;但创始股东除外。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且受让人必须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股东资格;
2、不同意转让的创始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1、共享股东合伙的时间不少于一年,共享股东在合伙期限内,不能退伙,在合伙期间可以转让,但经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同意的除外;
4、共享股东退伙时,会所应当将共享股东向会所缴纳的押金减出因房租、水、电亏损应承担部分后的余额无息退还给共享股东。
1、新股东入伙,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3、入伙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义务。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议由全体创始股东组成,共享股东可以列席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会所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2、选举和更换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管委),决定管委有关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监委),决定有关监委的报酬事项;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副主任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由代表五份表决权的股东主持。
定期会议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当会所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短信、微信、电邮等方式。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与会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议对会所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会所形式、修改会所章程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与会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会所设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管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委员选举产生,对管委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会所设店长一名,经股东会议同意可由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店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八条会所设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委员、店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委。
2、当管委、店长、财务负责人执行会所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会所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管委、店长、财务负责人的行为损害会所的利益时,要求管委、店长、财务负责人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本会所负责人在履行本章程规定的职责任时方能代表本会所,与本会所无关的行为对会所没有约束力,后果由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三条会所从事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创始股东和共享股东)的报酬采用与本人服务挂钩的方式,即按其本人提供的服务项目收益的40%计提,具体方案由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四条收益指股东个人所开发的收入减去成本的税后收入;创始股东及共享股东享有其本人所开发业务收益的40%的收益回报;联盟股东享有其本人所开发业务收益的15%的收益回报;但共享股东、联盟型股东享受其销售产品收益应当其自身已在本会所消费1068元以上的产品才能获得此收益;
第三十五条创始股东除有权按本章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获得收益外,还按会所章程规定分红的办法取得分红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分红办法指在分红当季根据当季收益提取20%减出当季应当提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后的利润做为创始股东的利润分红。(公式:分红=(当季收益*20%-公积金-公益金)÷所有创始股东的出资份额*创始股东的出资份额)
第三十七条亏损应当先用下季度的利润进行弥补,不足部分可用会所公积金弥补,仍不足或未提取公积金的,股东应按出资份额重新出资弥补;但共享股东应对会所的房租、水、电等经营性亏损承担责任,联盟股东不承担责任;具体办法由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会所依照上条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会所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议确认。
会所财产能够清偿会所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会所债务。
会所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会所按照股东的出资份额进行分配。会所剩余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股东应按其出资份额承担清偿责任。
清算期间,会所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会所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股东。
第四十三条会所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定,申请会所注销登记。
第四十四条会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会所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五条会所应当每一会计季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第四十六条会所应当在每一会计季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在制成后十日内,报送会所全体股东,报送方式可股东微信群里发送。
第四十七条会所分配当季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会所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会所公益金,会所公积金累计额为会所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八条会所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季度会所亏损的,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季利润弥补亏损。
第五十条会所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Bsport体育,按照股东的出资分额分配。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效力当然及于新设股东,新设股东应当遵守本章程。合伙事务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的表决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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