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合同类型及金额:《莱西市北京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价(含税)为143,460,507.85元,其中设计费(含税)为4,524,730.4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为138,935,777.40元。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 特别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公司”)、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和莱西市财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莱西市北京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公司已于2023年1月14日、2023年2月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根据相关规定,本合同的订立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动物无害化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殡葬设施经营;殡葬服务;殡仪用品销售;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莱西市财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2、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承包人,其主要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78号国家(青岛)通信产业园2号楼9层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城市规划编制】(凭资质经营),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绿化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及图文图像输出,房屋租赁,建筑设计咨询,造价咨询,艺术品设计与销售,家具及日用品、家电、装饰材料、针纺织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4、工程内容及规模:一期计划总投资 17,712.02 万元,建设内容为绿化提升、林荫跑道(青岛路-扬州路)、文化长廊、公共厕所、口袋公园(北京路与深圳路交口)、(北京路与长岛路交口)、(北京路与南京路交口)、(北京路与苏州路交口)。
5、工程承包范围: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并负责各部门审批通过,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业务承接能力。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莱西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设立莱西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近日,莱西分公司取得了莱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